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2-2024-22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和县石杨镇裕民村土地公开发包项目二次 |
转让底价 | *元(6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9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10:00至2024年12月11日10:0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六家圩土地一,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10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至竞价结束前,意向竞买人未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则表示意向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公告期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9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本项目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流转用途:稻虾混作;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标的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苗木和农业作物;不得私自建设或搭建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工棚,竞得人如有生产需要,委托人可有偿向竞得人提供生产经营用房,竞得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费用另结不含在承包费中。 2、本次流转地块,实际种粮补贴归种植人所有。 3、承包经营期内,竞得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4、竞得人须承诺合同到期后必须无条件交付。 5、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地块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6、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略) 理!每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年承包费,如竞得人逾期3日不支付承包费的,承包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7、竞得人承租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包、分包等方式再流转该标的,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标的;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 (略) 等基础设施费用。 8、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经营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地块。 9、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涉及的水、电、路使用争议等,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流转地块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11、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2、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9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3、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 (略) 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 (略) 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公告要求全额结清全部款项后签署租赁合同(须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原件及退保证金声明函至交易中心),并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 (略) 退还。 5、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招租佣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三,竞得人须在竞得标的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承租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略) 支行,账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 (略) 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 (略) 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得人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 (略) )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
交易方式 | 1、报名和竞 (略) 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2、 (略) 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略) 公共资源 (略) 中,点击页面右方【 (略) 】,找到【 (略) 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http://**/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3、用户登记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http://**/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5、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6、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 7、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7:00。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理;竞买保证 (略) 交由 (略) 置。 5、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7、竞得人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所缴款项不予退还, (略) 理。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竞买保证金5000元,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12月9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CQ-2-2024-225)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9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和县石杨镇裕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MF*H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赵伟 |
联系电话 | *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刘?F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略) 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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