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
电子邮箱:*@*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白水镇石龙村三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白水镇石龙村三组,总占地面积约12698.31m2,建(构)筑面积约为6645.56m2。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区(配料站、传输系统、搅拌楼)、水泥稳定砂生产区(配料站、传输系统、搅拌楼)、原料筒仓、砂石堆场、环保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应配套工程。项目拟建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水泥稳定砂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C30-C60商品混凝土50万m3、水泥稳定砂6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加强现场环境监管。施工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防止物料洒落。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堆场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筒仓粉尘、装卸扬尘等。主要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和雨棚,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装置,堆场内设喷雾抑尘装置。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泥稳定砂生产线设置封闭式搅拌楼,给料、输送、混合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除尘处理。物料筒仓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经除尘处理后,通过设备自带排气筒(口)排放。车辆进出场设置冲洗平台,硬化厂区场地及进出场道路,并定期洒水、清扫。厂界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作业区降尘废水、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设置截排水沟、雨水收集池。降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经砂石分离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用于厂区及周边绿植浇灌等。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搅拌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加强机械维护保养。项目场址周边种植树木。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北厂界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的沙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离系统产生的砂石和沉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