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CY/04-0172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4-03-25
截止日期
2024-04-08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4-CY/04-0172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红军营东路蕴实园甲1号373平方米房屋出租项目 |
细分类别: | 社区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略) 朝阳区来广营乡 (略) 蕴实园*1号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73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房屋用途: | 养老服务 |
附属设施: | 无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3年 | |
拟出让用途: | 商业服务业 |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3-2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4-08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4084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租金单价1元/天/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 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 (略) 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3.履约保证金4084元,提前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无免租期。 5.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须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如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 6.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7.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8.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9. 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依法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由受让方负责修缮、维护。 10.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应对租赁物四 (略) 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11. (略) 的名义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略) 被工商部门注销,所签订合同将同时终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 (略) 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元; 2.受让方需具有社区养老驿站运营经验, (略) 至少已运营十家以上(含十家)同类型养老驿站 (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及民政部门备案手续 ); 3.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项目运营方案 (包括公司介绍、项目分析、客群分析、项目定位、品牌规划 )、设计图纸(含所有楼层的平面布置图、天花吊顶图、地面铺装图、消防烟感图、消防喷淋图)、施工方案相关材料需加盖受让方及出让方双方公章,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5、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6、 (略) 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373平方米。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公益服务,项目用途为养老服务。 3.占地四至:东至蕴实园小区1号楼,西至蕴实园小区5号楼,南至蕴实园小区3号楼,北至蕴实园小区7号楼。 4.该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 (略) 朝阳区。 6.该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略) 朝 (略) 提起诉讼。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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