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WZ)* | 项目名称: | 太阳山开发区农村公路和盐同红三县园区道路养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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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太阳山开发区农村公路和盐同红三县园区道路养护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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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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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设备要求 | 8 |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投入的设备包括:垃圾清运车1台;洒水车1台;扫路车1台;养护车1台;每提供一台得2分,满分8分。注:需提供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服务方案 | 36 |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服务方案; 1、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包括司机、保洁员、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运行管理方案; 2、环卫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包括环卫设施设备接收、配备及管理方案; 3、运营服务,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 4、道路养护运营方案,包括养护服务内容、养护服务计划、日常养护方案等; 5、智慧环卫方案; 6、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6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4 | 安全保障方案 | 15 | 针对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养护人员配备及作业内容编制安全保障方案: 1.安全保障设施配备齐全的; 2.安全布设方案措施规范得当的; 3.安全保障措施合理可靠的;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5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5 | 应急预案 | 15 | 投标人针对项目所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 1.突发事件人员配备应急处理方案; 2.突发事件现场协调组织应急处理方案; 3.其他应急处理方案;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流程;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法; 3.售后服务团队; 4.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4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2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