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永宁县望远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 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 审批服务管理 (略) 永宁县望远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永审服批发【 2024】 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BXZH-GC-2024-006
2.2建设地点 :永宁县望远镇
2.3建设规模 :项目主 (略) ( (略) - (略) )、 (略) (唐徕渠-109 国道)共计 2 条道 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略) 面恢复等。 1. (略) ( (略) - (略) ),铺设雨水管道管径为 d800-d2200,长度 5170m, (略) 面 *m2。 2. (略) (唐徕渠-109 国道),铺设雨水管道 管径为 d600-d2400 ,长度 2980m , (略) 面 *m2。 3.新建 20m3/s 一体化泵站初步设 计和施工图设计。
2.4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的招标范围为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 BIM),按规范规定的 要求应由该中标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 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2024-08-20 14:00起至2024-08-27 23:59 (北京时间 , 下 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4-09-11 09:00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 (略)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宁 (略) 6号
联系人: 朱晓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广场 (略) 以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211室
联系人:胡滨、闫杰、徐文祥、孙丽娜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