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一期)标底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SXKY-2024-056
(略) 越 (略) 建设的越城区城南 (略) 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一期)标底审核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城区城南 (略) 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一期)标底审核项目。
2、招标范围:标底审核服务内容,对越城区城南 (略) 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标底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招标估算价:约42.*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7、服务期限: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二、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标底审核费按审定标底价为计费基数计算(不含预备费)。
(2)服务费收费标准:标底审核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标准收费为基数,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40%×80%的标准作为投标基准价。
三、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咨询成果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完成过公开招标的单项建安费5亿元及以上(金额以咨询成果报告文件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标底审核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需包含标底审核或预算审核或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成果报告文件, (略) 页截图;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略) 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越城区城南 (略) 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一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的承包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5、报名及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略) (略) 1307办公室( (略) 越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3楼)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上述资料仅作为报名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6、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
7、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四、其他有关内容
1、抽签入围方法:若报名单位超过10家,则抽签产生10家入围单位,若报名单位不超过10家的,全部进入评审。抽签球号按报名表登记顺序代表各家单位。报名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抽签入围过程(仅旁观)。
2、入围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入围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441号五楼)。入围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入围单位邮箱。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时,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441号五楼)。
4、投标文件的递交:2024年 6 月12日9:30时前,地点: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可不参加开标会议(即交即走)。投标人同时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的,均不予接收。
5、投标保证金:0元。
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招标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5-*
8、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廖工 联系电话:0575-*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越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