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购置青龙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住房项目已通过审批,因第一次竞争性磋商流标,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参加二次竞争性磋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购置青龙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住房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购置周转住房两套(含配套下房);
2.供应商出售房屋性质应为出让、用途应为住宅(以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性质、用途为准);
3.供应商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小写)*元,每套周转房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小写)*元;该价格为最高限价,且价格中已包含办理房屋过户所须缴纳的契税、印花税、产权证件工本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关于出售房屋的清晰的房屋产权证明(自有);
(二)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严重不良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供应 (略) 及各直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五)以单位名义申请参加磋商的,将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资料均无效(“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20号青龙县卷烟营销部二楼办公室。
(三)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
1.请携带供应商出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由供应商签字);
2.供应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供应商签字);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4.近三年内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还须提交由供应商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6.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一)现场考察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
(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2点30分
(三)竞争性磋商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20号青龙县卷烟营销部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方: (略) (略)
2.联系电话:0335-*
六、发布媒介
本次 (略) (略) 公司( (略) 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