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 (略) (略) 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现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薄某某等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公告撤销(详细情况见附件)。
凡被公告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名单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 (略) (略) 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现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薄某某等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公告撤销(详细情况见附件)。
凡被公告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名单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