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3年6月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对《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请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印刷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
2.项目预算:*万*仟圆整(¥5.8万元),最高限价:5.8万元;
3.项目内容:《蚌埠年鉴》2023卷装帧设计、制版印刷。相关参数(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单位。具有独立完成制版印刷的专业印刷设备和技术力量,无从事印制盗版书籍等不良记录。 (略) 场信誉、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的印刷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未过期(截至日期到2023年12月31日),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图书印刷为主;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本包报投标总价,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3日,每日08:00至17:30;
2.磋商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原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列明)以供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在报名处直接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七)联系方法
单位: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 (略) 民广场东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
本项目联系人:唐吉红;
电话:0552-* *。
(八)其他
1.本磋商邀请以磋商公告形式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不须进行现场勘察。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 |
2 | 项目预算 | 5.8万元 |
3 | 采 购 人 |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4 | 采购机构 | 名称: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 (略) 民广场东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 网址:http://** |
5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6 | 资金来源 | t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 |
7 | 包别划分 | t不分包 □分为 个包 |
8 | 付款方式 | 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
9 | 联合体磋商 | □允许t不允许 |
10 | 磋商有效期 | 60天 |
磋商时间 | 2023年7月3日9时00分 | |
11 | 磋商地点 |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会议室 |
12 | 工程期限 | 于2023年内,采购人定稿签字同意付印后,25日内交付成品,并提请采购人予以验收。 |
13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 |
14 | 答疑 | 2023年6月25日-7月3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接受现场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
15 | 勘察现场 | t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提交 |
17 | 磋商时间 及地点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自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和磋商地点: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5楼会议室 |
18 | 评审办法 | 详见磋商文件 |
19 | 成交服务费 | 免收 |
20 | 采购人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唐吉红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5楼办公室 |
21 |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磋商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 t无 □图纸 □光盘□ |
22 | 其他 | 磋商前未按规定办理本项目报名手续的,磋商无效 |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规格要求
《蚌埠年鉴》2023卷,开本889MM×1194MM 1/16;全彩印刷,方脊硬精装,前后环,约750千字,18-20个印张,印数1000册。
2.技术要求
(1)封面157克铜版,单面印刷、覆亚膜、局部UV、压痕;
(2)环衬为进口特种纸;
(3)彩插128克双铜、40P;
(4)正文80克国产米黄纯质纸、约350P,四色印刷。
3.时间要求
采购人签字定稿同意付印后,25日内交付成品。
4.服务要求
(1)文字排版,打样;
(2)文字稿按要求进行修改,打样至少5稿(前3稿每稿一式3份黑白;后2稿正文每稿一式2份黑白,彩页为彩色,并承担送出版社审稿送达及版权页对接工作,最终全彩打印一份);采购人交付文字稿后,10日内完成排版并打印纸质稿寄达采购人;
(3)一校稿后采购人上门进行修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2名以人工作人员进行修改;在编校过程中,如因印制进度需要,设计、文字处理人员必须加班,不得延误工期;
(4)定稿印刷后,提供该书原版文件、pdf格式文档(可复制)和纯文本(txt)文档;
(5)应采购人需要,在未正式印刷前,供应商应免费提供5-8册样书。
5.运输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送书到指定单位和地点。
6.质量保证
(1)供应商项目服务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质保期为一年,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作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错误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免费对不足或错误进行修订;
(3)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24小时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1.3供应商:系指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1.4 磋商文件:系指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6近X年内: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1.7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实施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略) (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略) 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踏勘现场
2.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知识产权
3.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服务、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磋商文件根据需要可以包括以下部分:
(1)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需求;
(4)供应商须知;
(5)响应文件格式;
(6)发布的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5.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控制价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联系方式提出。
5.1.1除非磋商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磋商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5.2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5.3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三)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6.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
1)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2) 磋商响应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项目总报价表
5) 无重大违法违纪声明函
6) 技术评分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企业综合实力、生产原料质量等)
7) 资信评分文件(包括项目业绩、认证证书、获奖情况等)
8) 资格证明文件
9) 其他文件
6.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6.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磋商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6.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6.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6.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6.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馆)政府采购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7.报价
7.1报价单位:报总价。
7.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磋商全部工作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
7.3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7.4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
7.5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约定)。
7.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四)磋商与评审
8.接收响应文件
8.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参加并签到。供应商代表不到磋商现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9.磋商小组
9.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确定的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9.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9.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0.响应文件评审与磋商
10.1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0.2磋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0.3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5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 |
询标内容 |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
评审结论 |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磋商文件条款依据: |
评委签字 | |
项目负责人和 监督员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10.6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初审表
供应商: | ||||
序号 | 实质性响应 评审指标 | 评审要求 | 是否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即可。 |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响应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招标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 |
6 | 报名情况 | 未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招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 | ||
7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
8 | 招标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等 | ||
9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期限、服务内容;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 |
10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
10.7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0.8磋商小组采用打分法,从技术、资信、商务三个方面按磋商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0%。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1)技术及资信分
根据评分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及资信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
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 别 | 评分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分 (20分) | 服务方案 | 1、技术服务方案 (1.5分) (1)技术服务方案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的,得1.5分; (2)技术服务方案为能够基本完成项目的基本需求,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分; (3)需求理解稍较简单,内容有待完善的,得0.5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2.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1.5 分) (1)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详细,时间安排科学且关键节点控制合理,相关措施及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项目进度安排较详细,时间安排较科学且关键节点控制较合理,相关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1分; (3)有项目实施计划,工期安排与个别关键节点控制存在一定偏差的相关措施及方案有待完善的,得0.5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3分 |
服务承诺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退换货服务、寄送服务等服务内容的服务承诺,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审: 1、上门服务和退换货服务方案; (1)上门服务和退换货服务方案,与项目实际需求结合紧密的,得3分; (2)上门服务和退换货服务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 (3)上门服务和退换货服务方案有待提高的,得1分; (4)没有不得分。 2、寄送及其他服务承诺方案 (1)寄送及其他服务承诺切实可行,与项目实际需求结合紧密的,得3分; (2)寄送及其他服务承诺具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 (3)寄送及其他服务承诺有待提高的,得1分; (4)没有不得分。 | 0-6分 | |
企业综合实力 |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范围、生产管理及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生产方案:方案及范围内容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及范围较为详实具体,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及范围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服务响应时间:响应迅速,能够妥善解决问题的得3分;响应较为及时,基本保障项目需要的得2分;能够响应服务要求,细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分 | |
生产原料质量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经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主要生产原料的检测报告: 1、印刷油墨 2、印刷版材 3、封面用纸 4、内文用纸 5、装帧材料。 每提供1项类生产原料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 0-5分 | |
资信分 (30分) | 业 绩 |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已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志鉴类图书印刷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已履 (略) 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志鉴类图书印刷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5分,最高得8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无法反应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6分 |
认证证书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获认可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 0-4分 | |
获奖情况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各级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有关印刷类表彰的:(1)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最高的4分;(2)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表彰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奖励的界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市级、自治州、地区、盟等政府部 (略) 级、自治州、地区、盟等的协会(学会)颁 (略) 级,以此类推。 | 0-10分 |
(2)价格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10.9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磋商结束前,未得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馆)政府采购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10.10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1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0.12磋商小组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供应商就工程质量、今后服务、价格进行磋商。其后,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的结果,综合评价各供应商磋商后的承诺,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
11.终止竞争性磋商
1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上予以公告。
12.2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磋商。
12.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成交通知书
13.1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供应商,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成交供应商应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14.签订合同
14.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4.2采购双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5.质疑
15.1质疑人认为预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业务管理部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15.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预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预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3质疑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对预成交结果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或分包号;
(3)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及主张;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质疑书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提供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
15.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5.5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受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供应商的;
(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不符合上述第16.3条要求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超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权限范围的;
(6)已经给予书面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15.6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馆)政府采购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15.8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馆)政府采购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或者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16.验收
16.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6.2涉及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16.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17.合同条款
17.1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付款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
(2)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施设备。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
17.2技术规格
供应商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17.3合同款的支付
17.3.1供应商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
(1)发票原件;
(2)项目验收意见报告。
17.3.2供应商将发票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银行帐号资料和验收报告提交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按合同规定审核 (略) 财政局审核付款。
17.4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采购人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17.5质量保证
17.5.1 供应商项目施工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作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错误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17.5.2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免费对不足或错误进行修订。
17.5.3 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24小时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17.6供应商误期赔偿
17.6.1 供应商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7.6.2 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7.6.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采购人可从应支付给供应商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
0.5%支付赔偿金,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17.7不可抗力
17.7.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8税费
17.8.1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17.9履约保证金
免交
17.10采购人的责任
17.10.1 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应指派专人配合供应商工作,并为供应商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采购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采购人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有权要求从采购人获得赔偿。
17.10.2采购人不得强迫供应商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7.10.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的参与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通报。
17.10.4 在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供应商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采购人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17.1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的责任
17.11.1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17.11.2 在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 (略) 财政局拨付货款的情况下,当供应商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采购人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 (略) 财政局审核付款,不得拖延。
17.12仲裁
17.12.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 (略) 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7.12.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采购人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13转让
17.13.1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和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7.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4.1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份。
17.14.2合同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17.15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17.15.1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见“合同特殊条款”。
18.其他
1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采购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馆)政府采购。
六、响应文件格式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一 |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 |
二 | 磋商响应函 | |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四 | 项目总报价表 | |
五 | 无重大违法违纪声明函 | |
六 | 技术评分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企业综合实力、生产原料质量等) | |
七 | 资信评分文件(包括项目业绩、认证证书、获奖情况等) | |
八 | 资格证明文件 | |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 ||
十 | 其他文件 | |
附件一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二
二、磋商响应函
致: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1、根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磋商公告的邀请,我们决定参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蚌埠年鉴》2023卷书籍印刷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项目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6、我方愿意提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 章)
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单位开户行:
账号:
附件三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下注仅供投标用) | 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下注仅供投标用) |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日 期:
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下注仅供投标用) | 此处贴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下注仅供投标用) |
注:1.必须附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不附将不能通过初审。
2.上述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
附件四
四、项目总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
所投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
项目完工时间 | |
付款方式 | 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
质保期 |
备注:总价作为商务评分依据
(供应商签章)
附件五
五、无重大违法违纪声明函
致: (略)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在近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六、技术评分文件
(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企业综合实力、生产原料质量等,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七
七、资信评分文件
(包括项目业绩、认证证书、获奖情况等,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八
八、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八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九
九、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