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略) 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原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316 号 5 号楼 18 层 79 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254.88 平方米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无其他配套房,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和室内二次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房屋:对象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 (略) 不动产权第 *号,坐落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316 号 5 号楼 18 层 79 号,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宗地:对象原不动产权证号为郑国用(2013)第 0509 号,土地坐落为红松路西、莲花街北,宗地面积 37816.14 ㎡,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2063-09-29,附记:办理首次登记,土地使用权已分摊。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全体业主所有。在价值时点,对象无权属纠纷,权属状况明晰,设定有抵押权,现已被查封。对象房屋现状为自用,现用途为办公。建筑物为南北朝向,建筑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 2016 年,房屋总层数为 24 层,所在层数为第 18 层,建筑面积为 254.88 平方米。对象维护状况较好,外墙面部分为干挂石材、部分为外墙漆;装修状况为中档装修,入户门为防盗门;地面地板砖,墙面壁纸,顶棚为钙塑板吊顶;彩铝窗;有水、电、有线、电梯等基础配套设施。有物业、门卫、电动车棚等公共配套设施,基准日:2022年7月28日,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原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原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结束后七 (略) 指定账户(户名:原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原阳县支行,账号:*42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3-*
原 (略)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