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玉山镇许小路排污、人行道工程,经过玉山镇镇党委及镇政府会议决定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玉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昊华工程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玉山镇许庙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登记的证明,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 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 (略) 市 (略) 路9号1005室 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 日17:00时前,地点为 (略) 市 (略) 路9号1005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昊华工程 (略)
联系人:梅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