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十三师自然资 (略) 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批准面积 | 用途 | 批准时间 | 使用期限 | 临时用地证号 |
1 | 哈密十 (略) | 第 (略) 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柳树泉农场水资源配置工程(临时用地) | 柳树泉农场5连、农业发展中心 | 17.9149公顷 | 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0月23日至2026年8月10日 | 新兵土临建字2024年第14号 |
监督单位:十三师自然资 (略)
监督电话:0902-#
十三师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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