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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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灌漆滚涂4000台变压器壳体扩建项目 | 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北侧、济运街西侧(本厂区内) | 山东 (略) | 德州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用地面积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灌漆滚涂4000台变压器壳体的生产能力。 | 1.大气环境影响 灌漆、滚涂、晾干产生的废气(VOCs、二*苯)经集气装置收集,引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二*苯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