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新能金 (略) 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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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略) (略) 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凤凰村,北至凤凰村凌凤路南侧,南至烧香河第一干渠,东至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西至东干河东侧农村道路 | 江苏新能金 (略) | 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占地2287.488亩,项目 (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凤凰村,项目规划总装机直流侧额定容量约为120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89.1MW),预计年上网电量15026.27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1251.64小时。 | 1、废气 施工期汽车尾气、地面扬尘污染、切割粉尘以及焊接废气可能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影响。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运输;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遮盖;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在施工区设置移动式废气处理装置以处理切割和焊接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不考虑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及车辆的冲洗水,施工废水布置较为分散,范围也较广,采用临时沉淀池对其沉淀处理后浇洒路面和绿化。运营期无污水产生。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施工大部分安排在白天。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减少运营期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废 施工生活区设垃圾桶,由当地环卫统一收运。施工弃渣堆放至规定的渣场,在土地整理和回填过程时采取就地填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割废料等建筑垃圾等分拣后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光伏组件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合理规划设计,尽量缩短工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施工结束后进表土回覆,加大植草绿化,土地整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