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13
项目名称: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6,000.00
最高限价(元):1,076,000
一、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1、建设目标
随着珍稀林木培育的建设,即调整森林结构、改善森林功能,提高森林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又真正实现珍稀林木面积、数量的明显增加,同时也增加了本县珍稀林木的后备资源;为野生动植物提供生存环境和繁衍场所,更好的促进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的功能,为今后本地区珍稀林木培育提供科学依据,达到繁衍与保护珍稀林木科学规划之目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本次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总面积2000亩,冠下培育2000亩,小班均为郁闭度0.5及以下的低效林。通过冠下培育的模式达到培育珍稀林木的目的。
★2、建设内容:
通过对林下进行清场、整地、栽植、幼林抚育等林地管理措施,增加树种多样性,进而提高林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冠下培育面积为2000亩,培育树种为黄菠萝、水曲柳。涉及4个林班50个小班。培育地点分布在北关门砬子工区、马海工区。
★3、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3.1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2年,即2022年10月~2023年12月。
3.3.2进度安排
编案及审批:2022年10月~12月
编制珍稀林木培育设计并上报审批
清场:2022年10月~12月
整地、栽植:2023年4月~5月
幼林抚育:2023年6月~8月
档案整理:2023年10月~12月
对本次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文件、批复、招投标手续、各种合同、发票、影像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成册全部完成。
★4、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4.2改造培育
4.2.1场地清理
冠下培育场地清理时要对林冠下影响造林的灌木、藤本植物、杂草、病腐木等全面进行清理,并对其进行抓带存放。抓带要尽量直;顺山抓或顺沟抓;带宽不超过2m;带间距不小于10m。场地清理时要注意保留天然萌生的珍稀阔叶树种。
4.2.2整地
整地方式采用穴状整地,采用方型坑穴,整地规格为50cm×50cm×30cm。
4.2.3栽植
栽植方式采用人工植苗方式,冠下培育2000亩,在小班内中上腹栽植黄菠萝,中下腹栽植水曲柳,造林栽植密度为112株/亩。
4.2.4幼林抚育
幼林抚育一年两次,第一次幼林抚育在6月中旬;第二次幼林抚育在7月中下旬进行,在8月上旬结束。幼林抚育要将影响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本植物、杂草全部割除,割除茬高不超过10cm。幼林抚育时要注意保留天然萌生的珍稀阔叶幼树(幼苗)。
★5、施工作业费
本次施工作业均需要人工进行,人工费依据 (略) 场人工费行情制定,平均价格为200元/日。各施工环节作业费详见下表:
珍稀树种培育造林作业费明细表
类别 | 项目 | 数量 (株) | 单 位 (工日) | 单价 (元/日) | 小计 (万元) |
改造 培育 | 清 场 | 1860 | 工日 | 200 | 37.2 |
整 地 | 400 | 工日 | 200 | 8.0 |
栽 植 | 1120 | 工日 | 200 | 22.4 |
幼林抚育 | 2000 | 工日 | 200 | 40.0 |
| 人工费 | 5380 | 工日 | | 107.6 |
6、管理实施:
6.1完善管理制度:
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好大东沟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任务,大东沟林场制定了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
一、与各作业施工单位签定作业施工合同,明确规定各自的责任,明确目标要求,明确验收标准。
二、成立质量验收小组,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对作业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工期要求等按标准逐个、逐项认真查验,对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立即返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三、层层落实责任,对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等责任落实到个人,避免扯皮推诿、消极怠工。
6.2开展技术培训:
项目开展前,组织参加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技术培训。培训由林场统一组织,生产及工区管理人员全员参加,充分准备、明确要求、建立目标、讲求实效。培训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对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施工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保证项目的顺利、有序进行。
6.3加强安全管理:
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开展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技能。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督促规范施工、安全作业,保证项目建设有效、安全完成。
6.4强化后期管理
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完成后,林场要进行后续管理。一是加强管护,安排专职护林员,防止放牧及毁林行为。二是根据现地情况,继续进行幼林抚育工作,保证完成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四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警及防治工作,保证森林资源安全。
7、苗木的选择:
7.1黄菠萝、水曲柳均为本地乡土树种,适应性强,且长势良好,木材质量优良,是本地优质的天然次生林树种。
7.2种苗选择
种苗选择本地具有《林木良种证》及《检疫合格证》的苗圃。
苗木一律采用I级优质壮苗,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饱满,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程度好的苗木。
★三、付款方式:作业费按每一分项作业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分项合同工时费全款。
★四、交货地点: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15日;苗木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4,000.00
最高限价(元):224,00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1、建设目标
随着珍稀林木培育的建设,即调整森林结构、改善森林功能,提高森林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又真正实现珍稀林木面积、数量的明显增加,同时也增加了本县珍稀林木的后备资源;为野生动植物提供生存环境和繁衍场所,更好的促进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的功能,为今后本地区珍稀林木培育提供科学依据,达到繁衍与保护珍稀林木科学规划之目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本次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总面积2000亩,冠下培育2000亩,小班均为郁闭度0.5及以下的低效林。通过冠下培育的模式达到培育珍稀林木的目的。
2、建设内容:
通过对林下进行清场、整地、栽植、幼林抚育等林地管理措施,增加树种多样性,进而提高林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冠下培育面积为2000亩,培育树种为黄菠萝、水曲柳。涉及4个林班50个小班。培育地点分布在北关门砬子工区、马海工区。
★三、建设期限:
苗木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种苗苗木标准:
1、苗木的选择:
黄菠萝、水曲柳均为本地乡土树种,适应性强,且长势良好,木材质量优良,是本地优质的天然次生林树种。
2、种苗选择
种苗选择本地具有《林木良种证》及《检疫合格证》的苗圃。
苗木一律采用I级优质壮苗,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饱满,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程度好的苗木。
2、苗木采购的具体内容:
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2023年度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总面积为2000亩,珍稀林木培育栽植苗木单株价格按栽 (略) 场平均价格计算,经调查上山苗价格对比,黄菠萝、水曲柳价格为1元/株。其中:需要黄菠萝*株,苗木费为*.00元;需要水曲柳56000株,苗木费为56000.00元;总需苗量为*株,总苗木费为*.00元。
3、 质量标准:
为保证造林成活率,苗木需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侧根发达;根系无劈裂;顶芽完整健壮;苗木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不失水;有旺盛的生命力;苗木必须为圃地栽植苗,不可供应窖藏苗;或假植苗苗木,质量标准合格。
★五、付款方式:苗木全部到场并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全款。
★六、交货地点: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东沟林场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15日;苗木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顶山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诚成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 (略)
账号: *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晓萍
电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