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 (略) 油化试验室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长虹北路7--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略) 油化试验室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略) 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庐山南路派出所供电局社区警务室虹能小区 | (略) (略) (略) | 九江 (略) | 2023-09-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