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海丰县水务工程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水务局“汕发改农经〔2021〕232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且核准工程招标,海丰县财政局“海财审函〔2023〕54号”审核项目预算。项目资金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施工。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丽江水闸位于海丰县黄江河支流丽江出口处,主要功能为挡潮、排洪、灌溉,集雨面积40.47km2,担负排涝面积1.0万亩,灌溉农田面积1.0万亩。水闸运行至今已有47年,由于建设时期受到技术设备、建筑材料、资金等条件的限制,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都难以满足现有规程规范要求,长期带病运行工程存在问题较多,2012年经鉴定被确定为四类险闸。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文安全,同意该水闸在原址重建。
重建丽江水闸的主要任务仍为挡潮、排洪、灌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水闸消能防冲标准为50年一遇;水闸采用开敞式平底宽顶堰、四孔一联的整体式结构,水闸共设8孔,单孔净宽6.0米,闸底板高程-3.80m,闸室上游侧墩顶上设交通桥;水闸采用底流消能方式,消力池后接海漫段;上、下游翼墙采用钢筋混凝土悬壁式结构型式;水闸地基处理方式,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并优化。
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63元。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和安装工程等,详细工程情况及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计划工期:12个月(按365个日历天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5)近三年(2020至202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严重亏损或冻结状态), (略) 按成立以后至今的财务报表为准;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指以上<3>规定的人员,下同)最近3个月有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6.3、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八、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HFJG2023-0057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0-31 17:00:00 |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3-11-14 10:00:00 |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10-31 17:00:00 |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1-24 10:00:00 |
电子文件U 盘递交时间 | 2023-11-24 09:00:00 |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室1 |
开标时间 | 2023-11-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室1 |
九、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