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日鑫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 项目地点: (略) 凡河新 (略) 93号;
三、 服务面积:*平方米;
四、 履约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两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一次);
五、 预算金额: 1,*/年;
六、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中标方按时出具正规发票及报销所需手续,转账或者电汇方式结算。
七、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本服务需求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采购人标准。
八、服务内容及人员设置(31人)
8.1项目经理(1人)
8.1.1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8.1.2负责制定本项目全年工作计划;
8.1.3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并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8.1.4负责制定本项目人员日常培训及考核工。
8.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6人)
8.2.1负责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电梯、步梯及附属物卫生清洁;
8.2.2特定区域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8.2.3外围环境清洁;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内垃圾杂物清理;
8.2.4垃圾清运;每日下班前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区域;
8.2.5消杀服务;按计划制定非专业性日常消杀工作。
8.2.6地下停车场环境卫生清洁。
8.3秩序维护服务(7人)
8.3.1公共秩序维护、可视监控、车场管理等;
8.3.2门岗值班负责人员、物品进出办公区域登记管理;
8.3.3 (略) 线,白天每4小时巡检一次,夜间每3小时巡检一次。
8.3.4负责可视监控管理,制定可视监控管理制度。
8.4工程运行、日常维修服务(5人)
8.4.1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公共大厅、公共楼梯间、公共走廊通道、公共电梯前室、公共区域门窗以及灯饰等。
8.4.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公共照明、天线、变电所、换热站、高压水泵房、电梯、旋转门、楼面玻璃、室内理石等。
8.4.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生活水箱、地下停车场、避雷针。
8.4.4 按现场设备情况安排工程值班并做好每日检查维修记录;
8.4.5 建立健全房屋及设备运行、维修相关档案。
8.4.6 以上工程维修不包含土建施工,设备设施中、大修,更新改造,更换零部件或需要具有专门资质的项目维修、保养、施工等。
8.5会议服务(1人)
8.5.1负责各类型会议服务,确保会前、会中、会后服务保密、规范。
8.6食堂供餐服务(11人)
8.6.1负责业主职工每日早、午餐用餐保障。
8.6.2负责制定食谱。
8.6.3负责物品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8.6.4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管理。
8.6.5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8.6.6其他要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并按规定做好每年组织体检工作;
(4)厨师、面点师等各类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6)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8)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率达 90%以上。
九、 其它
9.1 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全部相关服务人员必须在*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9.2 报价费用包括中标人为服务项目提供的人工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等;
9.3 因*方服务地点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上调范围内,调整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两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一次)。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