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 (略) -施州大道)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2024年7月16日, (略) 水利局组织专家召开《报告》技术审查会,形成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恩施浚源水利 (略) 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施州大道)道路工 (略) 三河村。道路 (略) ,止于施州大道,整体北~南走向,路线全长574m, (略) (略) , (略) 建设,在跨越和临近三 (略) 段对三岔河进行改建,建设(宽)4×3m(高)钢筋混凝土箱涵83m, (略) 的河道进行河道整治。涉及三岔河河道出口高程440.00m,接下游 (略) 明渠,本次新建箱涵以上河段整治段长150m,两岸建8.5m钢筋混凝土挡墙,河宽4m。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评价范围
工程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公路涵洞出口以下50m至本次上游河道整治进口以上50m,涉及河道总长333m。两岸为河道的岸线管理范围。
三、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一)基本同意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计算工程河段设计洪水方法与成果。
(二)基本同意河道水面线计算的方法与成果。
(三)基本同意河道冲刷计算与河势影响分析方法与成果。
(四)基本同意箱涵行洪能力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要求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按照《堤防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二)严格控制施工计划,确保汛前完成所有涉河建筑物施工,并及时拆除施工围堰等影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消除不利影响。落实好水土保持与环保措施,预防水土流失与水质污染事件发生。
(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运行期安全管理与河道清淤维护工作。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报批。
附件:《 (略) (略) ( (略) -施州大道)道路工程防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字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