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8000吨耐磨件技改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 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耐磨件技改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双峰县辉达耐磨 (略) | ||||||||||||
建设地点 | 双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 | ||||||||||||
环评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
项目概况 | 双峰县辉达耐磨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8000吨耐磨件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土建活动。主要为厂区优化布局调整及整体改造升级,产能保持年产8000吨耐磨件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双峰县辉达耐磨 (略) 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范围,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活动,主要为厂房简单改造、优化布局和厂房内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情况汇总如下表: 表1 项目废气汇总表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中频电炉冷却水和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配套设施机械噪声。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废边角料、残次品,废炉渣,废型砂,废焊渣,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泡沫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残次品熔化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炉渣,废型砂,废焊渣,除尘器收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泡沫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