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略) 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9月13日,玉龙县 (略) 组织生态修复股、耕保股、 (略) 组成监督检查组,对上级确定的实地核查对象滇中引水工程先行建设任务(丽江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进行了内业检查、外业实地核查(抽查任务编号:滇玉龙县 (略) (2024)(略))。抽查检查内容:(一)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二)土地复垦实施验收情况;(三)临时用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情况。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已责令按规范整改。
玉龙县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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