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3日,东莞 (略) 主持召开东莞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 (略) (略) (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根据《东莞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项目有部分设备未投建,需分期验收,此次验收为一期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东莞 (略) 建设项 (略) 石碣镇沙 (略) 3号102室(东经113°465"32.477",北纬23°7"32.089"),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总建筑面积为1800m2,项目租用1栋1层建筑作为生产车间(含仓库),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楼层高度7m,设挤出、裁断、冷却等工序;租用1栋2层建筑作为办公楼,占地面积120m2,总建筑面积240m2,每层楼高3.5m,总楼高7m;租用1栋2层建筑作为员工宿舍,占地面积280m2,总建筑面积560m2,每层楼高3.5m,总楼高7m。本项目迁扩建(一期)总投资额*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元。项目迁扩建(一期)建设后主要从事塑胶棒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棒600吨。
表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1栋1层建筑作为生产车间(含仓库)挤出、裁断、冷却等工序 | 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层高7m |
辅助工程 | 办公楼 | 1栋2层办公楼的第1层作为办公楼 | 占地面积120m2,建筑面积240m2。每层楼高3.5m,总楼高7m |
员工宿舍 | 1栋2层建筑作为员工宿舍 | 占地面积280 m2,总建筑面积560m2,每层楼高3.5m,总楼高7m |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市 (略) 提供自来水 | 冷却工序冷却水年用水量523.25m3 |
生活用水年用水量675m3 | |||
排水系统 | 三级化粪池 | 年排水量607.5m3 | |
厂区 (略) | / | ||
废气处理 | 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风机风量*m3/h | |
破碎、搅拌工序粉尘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
废水处理 | 三级化粪池 | 607.5m3/a | |
冷却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
噪声控制 |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 |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 | |
固废处理 | 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参数 | 环评审批情况 | 项目实际情况 | 使用工序 |
1 | 挤出成型机 | 45型单杆 | 30台 | 20台 | 挤出工序 |
2 | 65型单杆 | 20台 | 10台 | ||
3 | 搅拌机 | 4kw | 8台 | 5台 | 搅拌工序 |
4 | 带锯床 | 400型 | 3台 | 2台 | 裁断工序 |
5 | 切割机 | 4kw | 4台 | 1台 | |
6 | 钻床 | 1kw | 1台 | 0台 | |
7 | 碎料机 | 22kw | 2台 | 2台 | 破碎工序 |
8 | 冷却塔 | 循环水量:25m3/h | 6台 | 6台 | 辅助设备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委托威海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1912号),于2020年10月22日完成了一期自主验收,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全国排 (略) 首次申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回执编号:*MA4UJ31U5D001Y);后由于生产发展原因,项目进行迁扩建,于2024年4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东莞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7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3195号);于2024年8月9日在全国排 (略) 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回执编号:*MA4UJ31U5D001Y)。项目一期建设开工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处理设施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8日,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10月8日,项目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项目总投资额为*元,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固废、噪声治理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元。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3 项目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治理项目 | 采取的环保措施 | 投资(万元) |
废气 | 挤出工序有组织废气 | 挤出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挤出机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7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三级化粪池处 (略) (略) | — |
噪声 | 车间噪声 |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固设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减振垫 | — |
固废 | 塑胶边角料 | 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 |
废包装材料 | 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 1 | |
废活性炭 |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 2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
合计 | 10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项目验收范围为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见下表),产品产能为塑胶棒600吨/年。
表3项目本次验收内容实际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环评审批情况 | 验收实际情况 | 变动原因及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1 | 生产设备 | 挤出成型机(45型单杆) | 30台 | 20台 | 因生产计划调整,部分设备未投建 | 否 |
挤出成型机(65型单杆) | 20台 | 10台 | ||||
搅拌机 | 8台 | 5台 | ||||
带锯床 | 3台 | 2台 | ||||
切割机 | 4台 | 1台 | ||||
钻床 | 1台 | 0台 | ||||
2 | 产品产能 | 塑胶棒 | 1000吨/年 | 600吨/年 | 因生产计划调整,部分设备未投建,产品产能减少 | 否 |
3 | 原辅料用量 | PP塑胶粒 | 998.064 t/a | 598.* t/a | 因生产计划调整,部分设备未投建,产品产能减少,原辅料用量减少 | 否 |
色母 | 3.5t/a | 2.1t/a | ||||
包装材料 | 5t/a | 3 t/a | ||||
4 | 投资情况 | 总投资 | *元 | *元 | 因部分设备未投建,投资额相应减少 | 否 |
5 | 废气处理系统 | 挤出工序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风量*m3/h | 挤出工序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风量*m3/h |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为节约能耗,故减少风机风量 | 否 |
综上,项目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申报环评。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 (略) 石碣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挤出机产污处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离心风机抽送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达《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
②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③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2、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电路定期检查;
⑤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
⑥在仓库、车间设有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原料储存使用管理措施:
①各种物料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
②加强日常管理,原料装卸、使用时,全过程有专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
①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堆存,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同时废活性炭采用密闭的胶袋进行密封存放;
②在日后生产中加强管理,危险废物在搬运过程中,全过程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暂存区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六)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已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小组,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在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达《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2、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可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略) 石碣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水污染物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
(2)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排。项目在挤出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总VOCs,根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 DQ-*)检测结果计算可知,项目VOCs排放量为:0.252t/a;可满足环评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285t/a。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87.5%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超出项目环评。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3195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东莞 (略) 建设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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