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2011年8月,安徽省进行部分区域行政区化调整,撤 (略) ,设 (略) 。 (略) 所辖的一区四县分别划归合肥、芜湖、 (略) 管辖。 (略) 新时期的快速发展需要,增加区域的发展后劲。 (略) 委、市政府 (略) 半汤镇合巢 (略) 以东区域,启动和建设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 (略) 半汤镇的发展空间,壮 (略) 经济的发展, (略) 区空间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012年12月, (略) 规 (略) 编制完成了《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3~2020)》。2013年9月17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环建审[2013]265号”文对《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根据《关于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合肥巢湖花山工业 (略) 半汤镇境内,四至范围为东至得胜大道、 (略) ,南至合巢芜高速, (略) 、 (略) , (略) ,规划面积10.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电器产业、装备制造业。规划期限为:近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开展《合肥巢湖花山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工作。
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等)→编写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本次跟踪评价严格对照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审查意见要求,分析落实执行情况;对照最新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分析是否相符;对照原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结论,结合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开发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发展建议。
(1)针对原规划要点和规划审查意见要求,通过对建成区开发强度、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等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实际开发状况与规划、规划审查意见之间的差异,找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对区内已建、在建和拟建企业调查,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数据,生态防护带或隔离带的建设情况、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情况,进一步排查建成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3)对建成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情况进行调查,在现状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
(4)结合建成区产业定位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分析建成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整改方向。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口东南角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51-*
邮箱:*@*63.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柏堰科技园D19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可以通过本页面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