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已由安岳县发 (略) 以川投资备【2310-(略)-04-01-(略)】FGQB-0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安岳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10-(略)-04-01-(略)】FGQB-015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 (略) 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SPPREC(略)(BX))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 (略)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 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安岳县石桥街道 (略) 1 组 2.3 建设规模: 拟新建 100MW/200MWh 新型储能项目,拟采用磷酸铁锂 (略) 线,同时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略) 接入广惠 220KV 变电站,具体送出方案以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110KV (略) 另行核准 2.4 建设工期: 2025年5月15 (略) 2.5 设备名称: 储能系统设备 2.6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7 招标范围:储能系统所需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验收(含档案验收)、现场调试及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具体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项目招标人:四 (略) 。实际项目业主:川投(安岳) (略) (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即发包人,是招标人为 (略) 。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订。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知悉并同意前述安排。 根据招标人与安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 (略) 在 (略) 。因项目公司正在注册,故暂由四 (略) 作为招标人开展本次公开招标等相关工作。 (略) 正式成立并变更为备案项目单位, (略) 签订本项目设备采购合同。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知悉并同意前述安排。 2.9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5日之内并且不晚于2025年3月15日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3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无亏损。 | |||||||||||||||||||||||||||||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已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以及本次投标所采用的储能电池产品近三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2)投标人具备储能系统核心设备(磷酸铁锂电池、BMS、EMS、PCS)四项中1项及以上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承诺函,且至少一项须用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所投储能系统的其他核心设备(磷酸铁锂电池、BMS、EMS、PCS)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 认证要求: 磷酸铁锂电池(包括单体、电池模组和电池簇)均须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略)《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PCS(储能变流器)须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大于等于所投产品功率)。 BMS(电池管理系统)须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EMS(能量管理系统)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魔方pack”、“刀片电池” (略) 线的投标方案,不接受梯次电池、库存电池。电池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项目实际供货日期超过3个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电池(电芯)的性能、参数等应符合项目实施阶段正在执行的国家质量标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3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1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200MWh 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供货业绩。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累计供货容量不低于 1GWh 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供货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其中合同中须体现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6日0时0分至 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略)“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略) (四川省)》http://**)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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