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泰酷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石排埔心五街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113.04m2,建筑面积3551.61m2,从事充电底座、塑胶支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充电底座50万个/年、塑胶支架36万个/年,员工人数约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1、注塑工序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2、破碎、拌料粉尘无组织排放;3、包装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4、厨房油烟收集后通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处理措施。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6-0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