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乐东县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本次用地征收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和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现由海南 (略) 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本次用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工程用地征收(下称:本事项)
2.事项地点:九所镇、志仲镇、抱由镇、大安镇、佛罗镇、黄流镇、尖峰镇、利国镇、万冲镇、千家镇、莺歌海镇。
3.背景及概况:为了落实《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实现建筑垃 (略) 置率达到100%”的目标,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全域范围拟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以解决大量建筑垃圾占用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的问题。
4.征地范围及位置:本事项涉及征收地块面积为14.0109公顷(折合210.1635亩,具体的土地权属及面积以实际征地情况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九所镇、志仲镇、抱由镇、大安镇、佛罗镇、黄流镇、尖峰镇、利国镇、万冲镇、千家镇、莺歌海镇。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安镇西黎村委会第六队,佛罗镇响地村委会第一、二、三、四村民小组,黄流镇,尖峰镇,九所镇赤公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利国镇新民村委会,万冲镇洋老三组,志仲镇志强村委会第八至十三村民小组。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5.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 (略) 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乐府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收的群众、集体,关心该事项的周边群众、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利益者的意愿、安置补偿意见和对本事项其他意见与建议;土地征收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人居生态环境影响;实施土地征收可能给公众带来的其他影响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公众对土地征收有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 | 乐东县住房和城乡 (略)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 |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 | 海南中骋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 | 邮箱: | *@*q.com |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0月22日
附图:征收地块地理位置图
征收地块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