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 (略) 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辽 (略) 关于印发<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版)的通知》(辽价发〔2018〕38号)、辽 (略) 《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 (略) 发改委、 (略) 、 (略) 、 (略) 《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抚发改发﹝2018﹞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次收费:不分车型2元/次。
二、相关规定
1、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板,标明停车设施名称、类别、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有合法车牌且驾驶员为残障人员的车辆出示残疾人证,免收停车费。
3、停车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停车费时,应当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三、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文件有效期两年,届满重新报批。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