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槐安东路7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 (略) 年利用20万吨含铅废物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马于工业园 | 石家庄森宇 (略) | 2023年5月5日 | 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7日(10个工作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附件1:河北 (略) 年利用20万吨含铅废物项目
附件1:河北 (略) 年利用20万吨含铅废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