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审批扶绥县英雄烈士纪念广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现因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内容及总投资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完善我县爱国主义教育设施建设,宣扬爱国主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扶绥县英雄烈士纪念广场项目。
二、该项目代码:2106-*-04-01-*。
三、调整后建设地址 :扶绥县新宁镇城东公园。
四、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县级英雄烈士纪念广场,主要建设陈列馆1处、英雄烈士纪念碑1座、英雄烈士英名墙1面、纪念浮雕2座、大理石护栏约200米、纪念广场等主体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停车位、绿化、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
五、调整后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我局原扶发改投资〔2021〕104号文件废止。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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