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 (略) 《泗县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泗县 (略) 项目 |
建设地点: | 泗县南二环与泗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泗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亿尔思 (略) |
项目概况: | 泗县 (略) 租赁泗县南二环与泗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房屋1~5层楼建设泗县 (略) 项目,利用原租赁单位 (略) 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改建、污水处理站扩建(包括拆除和重建)。项目占地面积612.45m2,总建筑面积3811.21m2,内设白内障科、青光眼科、眼底病科、眼表疾病综合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医学美容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科、药剂科、病案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加盖封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严格50%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管道排 (略)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后, (略) (略) 再进入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与栅渣定期清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由专业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制片边角料、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泗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泗县 (略) 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9号,会议听取了泗县卫健委关于泗县 (略) 建设工作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设立泗县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