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1万吨卫浴配件、电器配件、新能源配件项目 | (略) 顾山镇红豆村古塘路99号 | 江 (略) | (略) 天瑞节能 (略) | 江 (略) 成立于2022年3月, (略) 顾山镇红豆村古塘路99号,现 (略) 顾山镇红豆村村民委员会厂房6500平方米,同时购置挤压机生产线、切割机、时效炉、喷砂机、数控车床、CNC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卫浴配件、电器配件、新能源配件1万吨。 | 1、废气:本项目热剪炉、时效炉天然气加热产生的燃烧废气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3mg/m3,SO2排放浓度为3.7mg/m3、NOx排放浓度为35mg/m3 (略) 地方标准DB32/3728-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为4mg/m3,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本项目未捕集的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碱雾为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为单一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金加工车间为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从本报告附图3中可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故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制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中主要产生清洗废水30t/a,可回用于煲模配置用水,不排放。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t/a,建设地污水管网已建成,接入无锡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顾山南大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铝型材挤压生产线(包括挤压机、热剪炉、牵引机、矫直机、锯切机、冷床、模具炉)、时效炉、切割机、喷砂机、数控车床、CNC数控加工中心、钻床、压力机、折弯机、电焊机、冷却塔、空压机、循环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强≤88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铝型材、废模具、废钢丸、废金属屑、焊尘及焊渣、收集的尘渣、废切削液及废油、废碱液、铝渣、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 废铝型材、废模具、废钢丸、废金属屑、焊尘及焊渣、收集的尘渣、铝渣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有废切削液及废油、废碱液、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