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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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产20万吨碳酸锂建设项目 |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 | 洛浦志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位于洛浦县山普鲁镇境内315国道南侧-吐和高速东南侧,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锂及相关产业区,地理位置坐标:E80°16′46.7",N36°56′26.1",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产品设计为2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本项目建设6条锂辉石制碳酸锂生产线,分两期建设(每期3条生产线),一期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二期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1)回转窑转型焙烧烟气,一期项目设3个回转窑,装配3套“低氮燃烧+重力沉降(旋风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2级湿式脱硫塔+1级水吸收”,通过3座50m排气筒排放。2)物料球磨机投料口废气,采用球磨机进行球磨粉碎,锂辉石投料阶段会产生粉尘,采取在球磨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的收集方式,收集的含尘废气经3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3座细焙料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入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口高度3根15m的排气筒排放。4)3座细焙料中间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入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口高度3根15m的排气筒排放。5)酸化窑废气,3座酸化窑废气,经3套“低氮燃烧+重力沉降(旋风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水膜除尘+碱喷淋”,通过3座40m排气筒排放。6)3条生产线石灰粉/石灰石竖罐分别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7)硫酸钠干燥废气,硫酸钠干燥过程中有粉尘产生,废气经3台布带除尘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外排。8)碳酸锂干燥废气,配备4台盘式干燥机,经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建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9)碳酸锂破碎废气,配备4台立式气流磨,产生的粉尘通过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建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同一期工程。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1)罐区无组织排放,在储罐的维护保养管理上,采取控制来料温度,尽量采用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查罐的密封情况;收料时,采用大流量,使物料来不及大量蒸发,发料时,采用小流量,避免呼吸阀吸入空气过快造成发料终了时的回逆呼出;在人工检查时注意时机,减少蒸发。(2)生产装置区,①锂辉石制碳酸锂球磨机入口,球磨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项目通过输送方式密闭,并在产尘点设置收集装置,并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从而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②原料场、浸出渣库房,均采取了密封措施,同时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的喷淋设施。③原料物流出入门处建设洗车台,车辆出厂前应对两侧、底盘、轮胎等进行全方位的冲洗,确保不带尘上路。(3)原辅料输送,原料库房设置为全封闭式,出入口设置防尘帘。(4)原料库,原料库房设置为全封闭式,出入口设置防尘帘,运输车辆入库降低车速,卸料在库内进行,定期洒水清扫。(5)运输环节,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所有物料应存在在封闭或半封闭的贮存库内,不得露天堆放。(6)绿化,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来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实验室废气,实验室中直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要求在通风橱内进行,经通风管于实验室楼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MVR冷凝水、碳酸锂洗水、废渣洗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均回用生产,用于浸出槽、配碱及净化除渣补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混凝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项目浸出、配碱工序,其水质要求不高,且项目工艺废水中含有一定的原料,生产车间内建设有排水沟、若干集水池,回用于生产作业可行。(2)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风机、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80~10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合理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声强较大设备修建隔音操作室,部分设备加装隔音罩、消声器;装置区界和厂界种植绿化带。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本项目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做好各区域防渗的基础上,原、辅材料、产品及废水向地下渗透将得到有效地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物料渗入对土壤有一定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工人的培训和管理,减少泄漏事故的发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废气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沉降影响,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设置地面硬化、围堰或围墙;采取地下水防渗措施;生产废水全部采用地上管廊敷设,导流槽、污水管沟和其他生产车间导流沟渠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防渗;每天巡检两次;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浸出渣、压滤渣、精滤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一部分外委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运至园区渣库填埋处置。(2)铁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至园区渣库填埋处置。(3)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运至园区渣库填埋处置。(4)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生活污水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泥龄较长,污泥在系统内得到了基本的好氧稳定,经过污泥泵送至脱水机,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含水率<60%,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6)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贮存和生产过程发生化学品泄漏的危险性较大,所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因此,项目硫酸、氨水储罐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并于事故应急池之间设置导流沟,防止泄漏液进入水体或土壤,同时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巡视储罐区,一旦发现有泄漏现象,立刻启动应急计划,及时处理尽量减小泄漏事故带来的危害。建设单位应采取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将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吐哈油田含油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 | 项目位于 (略) 鄯善县火车站镇 | 中国石 (略) (略) 鄯善采油管理区 | 新疆广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热解炉模块、油水分离模块、油气回收模块、不凝气处理模块、尾气处理模块、制氮模块等;2.公辅工程包括值班室、化验室、出渣间、冷却循环系统、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4.依托工程主要包括丘陵污泥处理站、丘陵污水处理站。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项目施工和建设对作业区原有地表土壤及周边植被产生扰动。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最大限度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避免在多风季节施工,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路面和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避免地表土壤流失,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运输车辆加盖逢布,运载过程防遗撒洒。 2.大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不凝气燃烧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266吨/年、1.741吨/年、1.474吨/年。废气经低氮燃烧+湿法脱硫+湿法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其中,废气脱硫效率为80%,除尘的效率为50%,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5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还原土储存池无组织颗粒物以及油污泥加工过程挥发废气、油水暂存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硫化氢。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依托工程回收油储罐选用固定顶罐,密闭装车;油泥加工过程全密闭;加强密封管理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还原土储存池喷淋加湿抑尘;合理进行油品调度,降低油罐留空高度;改进收发操作,减少油品周转次数,适时收发油品等措施。 3.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丘陵联合站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热解脱附装置产生的废水和不凝气净化产生的废水,产生量分别为11110立方米/年、600立方米/年,排放至丘陵污水处理站处置,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热解脱附装置区、循环水系统、不凝气净化处理区、管道区域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一般防渗区包括值班室、自控室、配电柜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项目厂区及上下游现有的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按规范定期开展监测。 4.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上料系统、热脱附系统及各类机泵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分贝。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工作人员配备防噪声用品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开挖土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废弃建筑材料运至鄯善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清运至火车站镇生活垃圾埋场。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还原土13180吨/年、脱硫渣(主要成分为硫酸钠)11.6吨/年,依托丘陵污泥处理站已建的储存池临时堆积暂存,石油类等污染物含量检测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2017)等标准要求后,用于油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禁止用于填充自然坑洼以及作为耕地土进入食物链。原料筛选出废石、物料约550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由丘陵污泥处理站处置;循环水系统产生的污泥约20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返回热解脱附装置处理,不在厂内暂存。 6.环境风险分析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油泥、回收油、不凝气、天然气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合理布设设备及建筑物,按照设计规范施工建设;各装置设置气体安全阀,燃气管道设置阻火器,罐区、装置区设置泡沫灭火系统;选用专用优质垫片、法兰及管道接口配件,加强管道设备的密封性;设置报警、自动控制和自动联锁系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毒气报警仪,操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报警器;采取防静电、防爆措施;规范生产操作、危险物质运输;加强密封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罐区设置围堰、监控和报警设施;;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加强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塔河油田四号联合站原油系统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位于阿克 (略) | 中国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进站4500千瓦加热炉2座;新建进站分离器1座;新建塔底泵1座;新建5000立方米一次沉降罐1座;新建5000立方米二次沉降罐1座;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防腐、通信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537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7.9%。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设计选址阶段对重点公益林区植被覆盖度较好的区域采取避让措施,对施工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作燃料;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在施工作业区周边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以避免增加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定时洒水;站场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工程区采取沥青或水泥硬化,或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 2.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处理工艺,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沉降罐的大、小呼吸排放和设备阀门、法兰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和硫化氢。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依托四号联已建大罐抽气装置进行回收利用;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油气集输管线等进行巡检,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厂界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用作场地降尘,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塔河油田四号联合站生活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4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RAAO+消毒+过滤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用于绿化)。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现有采出水经现有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塔底泵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5~95分贝,采取降噪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等。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废渣2.4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6.环境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总平面布置及装置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装置与周边装置及设施的防火间距、装置内部工艺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均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减少事故时油气的释放量,将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选择合适的设备和管道密封型式及密封材质,避免泄漏事故发生,严防“跑、冒、滴、漏”;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罐区关键部位及可燃气体较集中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装置区围堰和罐区防火堤;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公益林区;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450立方米);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克拉苏气田博孜1-博孜24断块开发地面工程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1.主体工程:新建5口采气井,新建采气井场5座,改造1口气举排水井,改造老井1座,改扩建集气站3座,新建采气管线21km、排水管线18km、气举气源管线0.5km、气举支线2.3km、回注水干线7.2km;新建BZ17-2W井注水支线200m。新建柴油储罐6个,新建道路3.472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2.储运工程:新建柴油储罐6个,20m3/井;新建道路3.472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3.公辅工程:新建通信光缆16.77km、35kV架空线路29.8km;新建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暖通、自控、机制、防腐、热工等配套工程;4.环保工程: 包括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工程;运营期天然气、凝析油、采出水、井下压裂返排液及作业废水、油基岩屑、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暂存、生活垃圾处理等均采取依托处理形式;新建工程包括分区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闭井期主要为生态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8%。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用土地造成的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等。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气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风蚀量;永久占用一般农田和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地方公益林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林地手续;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临时用地到期后开展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穿越洪沟段布设浆砌石护面措施;施工剥离表土并单独存放,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农作物生长季节施工时,做好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农田田埂,并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保护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 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来源为井场平整、管线施工和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场站阀门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气井采出物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混输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加强管理,定期巡检,防止跑冒滴漏;根据《*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对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监测和管控。 3.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管道穿越施工对冲沟和水渠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一同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集输管线试压水由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就地泼洒抑尘;排入环保厕所后,定期拉运至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装置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随采出油气一起送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4.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源强范围为85-95dB(A)。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高噪声设备;地面放喷池周边用砂土作堆,堆高超过2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井口装置、压缩机、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采取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各井场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膨润土+聚合物岩屑排入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设作业区内部道路,同时远离行政村5km以上, (略) 级公路10km以上,且不得用于农田区域道路铺设;磺化泥浆在钻井结束后进入泥浆罐中拉运至下一钻井工程使用,不外排;磺化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暂存于磺化泥浆池,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油基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拉运至 (略) (略) 新疆油基岩屑处理站处理;钻井期磺化泥浆岩屑储存区HDPE废防渗膜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烧碱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等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清管废渣依托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与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一同委托库车畅源生态 (略) 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天然气和凝析油。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钻井时采用水泥浆固井与下套管相结合的方式将井筒与地层分隔开;采用双层套管,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双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加强对管道穿跨越段、水工保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沿线的巡查。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克拉苏气田博孜102-博孜106断块开发地面工程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1.主体工程:新建3口采气井、新建注水井1座、新建采气支线管线7.3km、新建BZ17-4W井注水支线2.6km、博孜天然气处理厂新建1450m3/d排水处理系统、扩建950m3/d采出水处理系统;2.储运工程:新建柴油储罐4个,20m3/井;新建道路2.61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整修改造道路24km;3.公辅工程:新建通信光缆16.24km;新建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暖通、自控、机制、防腐、热工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54%。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用土地造成的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等。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气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风蚀量;占用地方公益林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林地手续;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临时用地到期后开展土地复垦验收;做到占补平衡,并足额缴纳林地补偿费;在施工便道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农田田埂,并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保护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于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来源为井场平整、管线施工和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气井采出物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混输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加强管理,定期巡检,防止跑冒滴漏;污水处理装置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尾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6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非*烷总烃≤120mg/m3),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达标后经高15m排气筒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管道穿越施工对冲沟和水渠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一同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集输管线试压水由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就地泼洒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后,定期拉运至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装置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水量约192.5m3/d,采出水随采出油气一起送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4.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源强范围为85-95dB(A)。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高噪声设备;地面放喷池周边用砂土作堆,堆高超过2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井口装置、压缩机、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采取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各井场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膨润土+聚合物岩屑排入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设作业区内部道路,同时远离行政村5km以上, (略) 级公路10km以上,且不得用于农田区域道路铺设;磺化泥浆在钻井结束后进入泥浆罐中拉运至下一钻井工程使用,不外排;磺化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暂存于磺化泥浆池,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油基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拉运至库车畅源生态 (略) 进行处置;钻井期磺化泥浆岩屑储存区HDPE废防渗膜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烧碱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等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清管废渣依托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与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一同委托库车畅源生态 (略) 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天然气和凝析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克拉苏气田博孜101-博孜105断块开发地面工程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1.主体工程:新建4口采气井,新建采气井场4座,改造2口气举排水井,改扩建集气站1座,新建采气管线8.7km、排水管线0.2km、气举气源管线0.5km、气举支线8.3km;新建BZ17-3W井注水支线200m;2.储运工程:新建柴油储罐6个,20m3/井;新建道路1.855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3.公辅工程:新建通信光缆8.5km、35kV架空线路2.8km;新建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暖通、自控、机制、防腐、热工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25%。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用土地造成的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等。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对油气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风蚀量;临时占用一般农田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地方公益林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林地手续;施工剥离表土并单独存放,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农作物生长季节施工时,做好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禁野外生火,禁止捕猎,不得随意破坏植被;在施工便道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农田田埂,并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保护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于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工期大气污染来源为井场平整、管线施工和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场站阀门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气井采出物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混输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加强管理,定期巡检,防止跑冒滴漏;根据《*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对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监测和管控。 3.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管道穿越施工对冲沟和水渠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一同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压裂返排液共240m3,回收罐进行回收,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集输管线试压水由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就地泼洒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337.6m3。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后,定期拉运至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装置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水量约211.75m3/d,采出水随采出油气一起送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4.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源强范围为85-95dB(A)。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高噪声设备;地面放喷池周边用砂土作堆,堆高超过2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井口装置、压缩机、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采取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各井场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膨润土+聚合物岩屑排入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设作业区内部道路,同时远离行政村5km以上, (略) 级公路10km以上,且不得用于农田区域道路铺设;磺化泥浆在钻井结束后进入泥浆罐中拉运至下一钻井工程使用,不外排;磺化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暂存于磺化泥浆池,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油基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拉运至 (略) (略) 新疆油基岩屑处理站处理;钻井期磺化泥浆岩屑储存区HDPE废防渗膜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烧碱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等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清管废渣依托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与油泥(砂)、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一同委托库车畅源生态 (略) 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天然气和凝析油。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博大油气开发部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