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福建省政 (略) 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且注册 (略) 清流 (略) 清流县 (略) (略) 。
二、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代理范围: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招标代理)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福建省政 (略) 登记的信息截图
5、公司其它代理资质,如:工程预算编制、产权交易代理、咨询等复印件
6、非法人参与竞标的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至国 (略) 清 (略) 财务管理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501室 饶俊收,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止,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
四、评审办法
由国 (略) 清 (略) 政府采购小组在评审时间进行现场采购文件的拆封,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完整性及日常经营状况,评选出二家符合要求的中介代理机构入围备选库;如参与评审单位资质条件相同,则以现场摸球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备选库的中介代理机构。
五、服务内容
我局根据采购需求分项目从入选的二家代理机构中摸球选定所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俊 联系电话:0598-(略)。
国 (略) 清 (略)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