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新建年产高分子膜材60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产高分子膜材6000万平方米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光电科技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购置高精度涂布线、复卷设备、分切设备以及产品测试设备,并建设相应的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高分子膜材6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 配胶、涂布、烘干、RTO焚烧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经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配胶、涂布、烘干、RTO焚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VOCS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光电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官网,排放须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书》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烟(粉)尘0.3775t/a,VOCs 2.083t/a;SO2 0.528t/a,NOx 2.4697t/a。 6.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书》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