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S-2022-029 | 宗地总面积: | 262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彭水自治县保家镇大河坝村二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6200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停车位配建指标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地块的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一是用地性质代码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二是利用现状自然山水景观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三是设计创造具有地域特 (略) 形态,建筑布局依山就势、高低错落,并具有山地建筑的特点;四是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五是该项目在实施外立面之前,建设单位应制作外立面比选样墙,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现场确认;六是仓储 (略) 级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除特殊功能需求外)需优先采用钢结构;七是道理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主干路方向延伸50米,向次干路方向延伸3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10米;八是规划区内,禁止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区内人工切坡需护坡或支挡;九是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需做详细的地质灾害勘测后,方可按报告情况进行建设;十是有关装配式建筑,详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渝建〔2019〕436号文件;十一是工业项目容积率下限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彭水规资条件〔2022〕0015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日17时00分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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