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qs ***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 (略) 公 (略) 具体组织实施。 (略) 如下:
*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
土地
用途
土地
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控制
高度
(米)
资信
证明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qs ***
(略) 镇
(略) 区
* 4,其中:
1、出让面积 * 2.8
(A块 * 8. * ,其中:住宅 * 4.3,商服 * . * ;
B块 * 4. * ,
其中:住宅 * 1. * ,商服 * . * )
代征面积 * .2(其中:
A块 * . * ,
B块 * . * )
住宅
兼容商服
现状
条件
*
*
≤2.5
≤ *
≥ *
≤ *
*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采取 (略) ,报名达 * 家以上(含 * 家)进行拍卖出让,报名不达 * 家终止出让。
* 、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春节放假除外)到 (略) 公 (略) 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春节放假除外)到 (略) 公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以竞买保证金的电子回单作为入账凭证),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 (略) 公 (略) 。
本次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地点及 (略) 通知。
* 、 (略) 的事项
1、根据 (略) (略)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关 (略) 区建设提出相关条件的函》,本宗地需按住房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5%的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兼 (略) )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所配套商业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的5%;因A地块北侧为河道,该地块的规划方案应结合该地块的河道治理统筹考虑,该地段河道治理费用由该地块的建设单位承担;因B地块南侧为在建定都小学,土地竞拍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略) 时要兼顾南侧定都小学的北次出入口,预留相应交通空间。
2、本宗地为现状条件出让,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地上或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 (略) (略) 门或个人协商解决, (略) 需费用。
3、本宗地原地类涉及耕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 (略) 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 、联 (略) 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公 (略) ( (略) 新建东路 * 号 * 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 (略) ) *** ( (略) )
开户单位: (略) 公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行 号: ***
账 号: ***
沁水 (略)
* 日
* 、近 * 年内在我县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需符合 (略) (略) (略) 《关 (略) 区建设提出相关条件的函》相关要求,并经审查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但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