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 (略) 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4)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建单位: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业主自筹及其他资金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 (略) 、古路镇、通城镇、文峰镇等25个城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巫 (略) 、古路镇、通城镇、文峰镇等城镇,对25个城 (略) 理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新改造机械格栅机、潜污泵、风机等设备设施,以及更新改造各污 (略) 内使用年限较久的机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同步更新改 (略) 理厂的生物池、一沉池、风机房、污 (略) 、污 (略) 、消毒池等老旧建构筑物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7864.#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59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1)2)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永卓 (略) |
地址: |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6楼 | 地址: | (略) 奉节县永安 (略) 827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颜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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