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顺利落实,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辽宁华一环 (略) 开展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简要介绍
规划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概况: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 (略) 区内,涵盖高台子窑沟口、威宁、梁家、卧龙、欢喜岭部分地区,规划面积6.9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略) 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三组团”,一心为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三组团包括北部窑沟口工业园区、中部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和南部新材料产业园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凯
联系方式:02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华一环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http://**-Ai5z1Df6YpPVuFWD93w
提取码:gch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辽宁华一环 (略) 联系、反馈意见,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