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 (略) )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房县2022年度第6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批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地位于土城镇龙坪村,用地面积4.1470公顷。
二、拟征地目的
用于交通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拟征地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测算有关费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房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