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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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船用产品加工项目 | (略) 沂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二路以东,荆山路以南 | 淄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不新增土地,于厂区东侧原产品仓库内安装空压机、皮带机、切割锯等10台(套)设备,建设2条船用产品生产线 | 1、废气:切割工序等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喷胶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20mg/m3、6kg/h)。 2、废水: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及污水协议要求从严执行。 3、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标准:昼间≤65B(A)、夜间≤55B(A)。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相关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 | 报告表 | |
2 | 超轻质绝热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沂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二路以东,荆山路以南 | 淄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产品种类包括玻璃纤维板、玻璃纤维毡、玻璃纤维毯、玻璃纤维针刺毯、玻璃纤维棉、玻璃纤维管等,合计产能仍为2.5万吨/年。 | 一、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2022)等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要求。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报告表 | |
3 | 玄武岩纤维(岩棉)建筑保温板产品深加工及生产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山东鲁阳 (略) (略) | 山东鲁阳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利用厂区闲置厂房建设。项目建设1条10000t/a造块生产线,建设1条1200t/a摩擦绒生产线,年产磨擦绒产品1200t/a;建设1条8800t/a岩棉隔离带生产线,年产岩棉隔离带产品8800t/a。 | 一、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造块生产线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磨擦绒和岩棉隔离带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 (略) 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报告表 | |
4 | 陶瓷纤维针刺毯建设项目 |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山东鲁阳 (略) (略) | 山东鲁阳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厂房(原为仓库),通过购置设备,新增2条1万吨/年陶瓷纤维针刺毯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陶瓷纤维针刺毯产能为2万吨/年 | 一、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 (略) 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报告表 | |
5 | 年产3500吨陶瓷纤维异型制品扩产改造项目 | 沂源经济开发区山东鲁阳 (略) 绝热材料分公 司 | 山东鲁阳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利用现有车间闲置空地进行建设,通过购置设备,新增1条300吨/年陶瓷纤维异型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陶瓷纤维异型制品产能为300吨/年。 | 一、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 (略) 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