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营房新建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施工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新建工程。
2.2项目编号:2024-JLNJML-G2023。
2.3建设地点: (略) 。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招标规模约*元,招标控制价为*.81元。
2.5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营房新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等,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人员、设备、资金和信誉: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社保及纳税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期间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2022】32号文相关规定,2022年度、2023年度审 (略) 统一备案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9)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军队建筑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②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认定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2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活动。
(2)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3注册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略) 址http://**),并在投标文 (略) 站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收到本邀请书后,2024年9月6日17时前,请参与函以书面盖章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请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递交。接收邮箱:*@*63.com。
5.2申领方式:
①招标人确认收到确认参与函后,一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确认
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上发布,若有信息不一致之处,以《 (略) 》发布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人:缪助理
联系电话:0811-*、*
联系邮箱:*@*63.com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干事
联系电话:*
招标人:某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