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8年海拉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使用启动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拟建设2018年海拉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2018年4月,该项目已在国家能源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07-03-*),该项目属于能源公共基础设施,依法可以实施土地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和面积
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7325公顷,其中拟征收甘珠尔苏木巴音布日德嘎查集体农用地1.4919公顷(天然牧草地1.4919公顷);征收吉布胡朗图苏木乌尔逊嘎查集体农用地0.2406公顷(天然牧草地0.2406公顷),土地行政辖区内具体使用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目的
因 (略) (略) 拟建设2018年海拉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需要。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公告后,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对征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凡抢种的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涉及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如对本次征地工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