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授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高寨村数字视听产业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 (略) (略) 南路18号)
邮编:#
项 目 名 称 | (略) 高寨村数字视听产业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
建 设 地 点 | (略) 朱昌镇小兰山 | |
建 设 单 位 | (略) (略) 朱昌镇人民政府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嘉 (略) | |
项 目 概 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朱昌镇小兰山,主要建设朱昌镇人才培训中心(1号楼,3F,13.35m,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及农作物种植培训,接待人数预计30人/d,办公人员10人)、高寨村艺术展示中心(2号楼,2F,7.2m,主要用于相关的农产品及商品展示,接待人数预计50人/d,办公人员10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楼(3号楼,2F,11.95m,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及相关的农产品及商品展示,接待人数预计40人/d,办公人员10人),项目不设置锅炉及中央空调,不含居住餐饮,主要使用家用空调进行制冷制热。项目占地面积4806.59m2,总建筑面积4925.65m2。其中总部1号楼建筑面积1873.2m2,总部2号楼建筑面积1391.48m2,总部3号楼建筑面积1541.91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投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恶臭气体(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在垃圾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建议对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采取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和顾客产生的污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接 (略) ,最终进入 (略) 朱昌镇高寨村产业配套设 (略) 理工程,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情况下主要是办公噪声,无其他噪声源,非正常情况下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在选购备用发电机时应优先选择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略) ,建议备用发电机安装减振装置、隔声罩或消声器;采用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传播;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 (略) 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报告表》,事故情况下化粪池污水溢出,由西南流向东北侧的水体,化粪池(20m3)可储存至少5天的污水量,且化粪池已做好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百花湖水 (略) 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已对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略) 两湖一 (略) 085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