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环审〔 * 〕3号
(略) 省交 (略) :
你局报送的《 (略) 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市、 (略) 市境内。工程起点为 (略) 绕越高速新簧互通北约2. (略) ,终点在荻垛南接盐靖高速,全长约 * . * 公里,其中 * 合段 * . * 公里(含新篁枢纽连接线2.0公里)、 (略) 段 * . * 公里、 (略) 段 * . * 公里、 (略) 段 * . * 公里。工程采用高速公路标准, (略) 车道采用双向 * 车道,设计车速为 *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 .5米。全线共布设互 (略) , (略) 1处, (略) (略) , (略) , (略) ,主线桥梁 * 座(特大桥7座),匝道桥梁 * 座,支线上跨桥梁 * 座,主线通道 * 道,互通通道 * 道,主线涵洞 * 道,互通涵洞 * 道。
工程以桥梁的形式跨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略) 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编制了《 (略) 高速公路工程对 (略) 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获得了 (略) “原则同意该工程实施”的意见(苏林函〔 * 〕 * 号)。工程开展了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 (略) 省人民政府出具了《 (略) 省人民政府关 (略) 高速公路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意见的函》(苏政函〔 * 〕 * 号)。工程建设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略) 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有关规定。
工程为 (略) (略) 规划中的“射 * ”,是“十 * 射 * 纵十横”的重要段落,工程建设符合《 (略) (略) 规划( *** 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该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 * 定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局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 * )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 * )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对穿越各类生态敏感区路段的,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以桥梁的形式穿越 (略) 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京杭大 (略) ( (略) 市)清水通道维护区、 * 阳河( (略) 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卤汀河( (略) 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以路基或路堑的形式两次穿越登 (略) 风景名胜区;以路堑的形式穿越 (略) 生态公益林。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略) (略) 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尽可能减少外购土方量。禁止在各类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 (略) 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 (略) 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 * )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全线采用降噪路面,并加强噪声监测,落实《报告书》所列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同时加强运营期跟踪监测并预留费用。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建筑物与高速公路的控制距离, (略) 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 *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略) * 周设置封闭围挡并安装除尘设备; (略) 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并安装除尘设备; (略) 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集气罩并采用有效烟 (略) 理。 (略) 应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下风向 * 米以外区域; (略) 应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下风向 * 米以外区域,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略) 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略) 油罐区外设置 *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 )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工程施工时间,桥梁施工尽可能安排在 (略) 。施工期生产废水及 (略) 理后回用。运营期竹泓服务区 (略) 、大仪服务区和 (略) 、卸 * 服务区废水分别接入 (略) 理厂、 (略) 理厂 (略) (略) 理。 (略) 生活污水采用“ (略) 理+ (略) 理” (略) 理达《城市污 (略) 市杂用水水质》(GB/T *** 2)中绿化标准后回用。各类废水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 * )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 (略) 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
(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对沿线跨越吴云冲心河、移居大地河、 (略) 湖、京杭 (略) 、 * 阳河、卤汀河的桥梁跨河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跨越 (略) 湖、京杭 (略) 、 * 阳河、卤汀河桥梁两端设置应急事故池,并强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按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局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工程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我厅委托 (略) 市、 (略) 市、 (略) (略) 组织开展该项目的“ * 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 (略) 市、 (略) 市、 (略) (略) ,并按规定接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略) 省生态环境厅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