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点火用油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 (略) 38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一座点火油库,新建2座50m3的油罐,油泵房1座,新建3台供油泵(2用1备)。汽车来油卸入地埋式油罐,然后由供油泵抽吸并加压后送至锅炉燃烧器,多余的油则通过调节阀回流到油罐。油泵出口供油母管DN80架空布置, (略) 管廊敷设至现有管廊与现有供油母管连接,管道长度约30m。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项目建设和营运工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柴油油罐车卸油时车上装有油气回收装置,对卸油时产生的少量油气进行回收。, 2、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按要求暂存和管理,按《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中的要求执行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废油及油泥清洗后立即由有资质单位采用专用车辆清运,不在企业储存,统一安全处置。 3、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新增罐区,要求企业根据要求对罐区进行防腐防渗,并针对已建设施防渗区加强管理,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