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曾G(2024)07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交通大道东侧,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曾G(2024)07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1 2 投资强度 (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 (万元/亩) ≥10 4 规划容积率 ≥1.3 5 规划建筑系数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地块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临交通大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4)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5)土壤:土壤质量应执行《土壤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风险筛选值及《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傎。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若有二*苯、VOCs(以非*烷现总烃计)等外排,参照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本地块废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标准水质,同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水河。(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9 消防 先建后验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不用于生产、储存和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用地清单”曾G(2024)07号宗地管理意见 序号 管理清单名称 管理部门 管理意见或要求 1 区域能评 发改部门 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2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该地块及外扩1000米范围内无查明矿产资源,未设置矿业权。 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该地块及外扩1000米范围内处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内,范围内无在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4 区域规划环评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5 地震安全性评价 科经部门 参考《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意见进行抗震设计。 6 取水许可 水利部门 项目 (略) 供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7 防洪影响评估 不需要做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8 气候可行性论证 应急部门 无 9 考古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门 可施工作业 10 文物考古调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原则上同意启动前期工作 11 历史建筑保护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无 12 古树名木 无 13 地下管线(水电气暖) 无 14 房地产用地建设条件 无 15 人防工程普查 人民防空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略) 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到 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到 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曾G(2024)07号 号地块:2024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曾 (略) 196号
联 系 人:肖锋
联系电话:0722-*
开户单位: (略) 曾都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烈山支行
开户账号:*+子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