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岗子镇垃圾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黑岗子镇垃圾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黑岗子镇垃圾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国家、行业或建生产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取其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供付款比例对应金额发票 | 合同价款33.33% |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付款比例对应金额发票 | 合同价款66.67%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垃圾车购置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 | 数量 |
1 | 垃圾车 | 1.总体要求 1.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中,蓝牌且能够正常办理上牌; 1.2、供应商所投标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须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整车技术参数 2.1、底盘:二类汽车底盘 2.2、排放标准:国VI 2.3、燃油类型:柴油 2.4、发动机功率(kw):≥80Kw 2.5、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5200×1900×2400 2.6、总质量(kg):≤4495 2.7、额定载质量(kg):≥300 2.8、整备质量(kg):≥3800 2.9、轴距(mm):≥2950 2.10、前悬/后悬(mm):≥1000/1100 2.11、接近角/离去角(°):≥27/13 2.12、前轮距(mm):≥1500 2.13、后轮距(mm):≥1450 2.14、最高车速(km/h) :≥110 2.15、轮胎规格:≥6.50R16钢丝胎 2.16、轮胎数:6个 2.17、准乘人数(人):≥2。 注:2.5-2.11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公告参数页查询截图为准。 3.上装性能参数 3.1、上装形式:侧装式垃圾车 3.2、提升系统提升能力(kg):≥200 3.3、液压系统压力(MPa):≥10 3.4、垃圾箱最大倾角(°):≥45 3.5、配套箱体容积(m3):≥5 3.6、提升系统升降时间(s):≤60 3.7、卸桶时间(s):≤60 3.8、配套垃圾桶容积(L):240L/120L 3.8、其它配置:中控锁、空调、电动门窗、电动助力转向、ABS、断气刹。 4.车辆性能 4.1、厢体总成:采用全密封式方形布局。厢体前端右侧设有进料口以及主动提升装料装置,厢体的后部设有液压密封锁紧尾门,可液压控制开启闭合,以保证垃圾在转运过程中无液体泄漏现象,无二次污染。 4.2、装料装置:主动提升装料装置设在厢体的前部右侧面。 4.3、卸料装置:采用液压举升后翻卸料。 4.4、液压系统元件:液压系统均采用品牌液压油缸、液压阀、液压专用接头、高压软管和高压钢管安装合理,同时布置可靠的固定装置,保证长时间无任何泄漏,做到可靠、维修方便、延长使用寿命。 4.5、箱体内部做防腐处理,保证车辆使用寿命。 4.6、免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 | 3台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5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略) 浑 (略) 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 (略) 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略) 浑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辽中区大黑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辽中区大黑岗子镇大黑岗子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浑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