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农办机〔2021〕2号)、《 (略) 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和《 (略) 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农机〔2021〕12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0〕1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机化发展水平和产业服务质量,按照“两全两高”的农机化发展思路,突出重点、注重短板,制定《海陵区2021-2025年度农机化发展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泰海政办发〔2021〕26号),各镇街已按照程序申报、公示,区级已完成资料审核、第三方核查验收。现将符合申报条件及核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8日—14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反映举报。
电话: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0523-*
海陵区财政局 0523-*
2022年度海陵区犁耕深翻实际完成情况及奖补资金申报表.xlsx
(略) 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