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略) (略) :
你方于2024年12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 08时08分参加我单位在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 (略) 挂2024-5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价为人民币(略)亿(略)仟(略)佰(略)(略)(略)万(略)仟元整(大写)(¥112,525,000)。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此《竞得入选通知书》及挂牌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 (略) 自然资 (略) 利用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不按期办理资格审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竞得入选通知书》一式(略)份,挂牌人执(略)份,竞得人执(略)份。
特此通知。
挂牌人: | (略) 自然资 (略) |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 | (略) (略) |
联系人: | 杨红光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