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锡新联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略) (略) 于2022年3月25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2/9/16 挂牌终止日期: 2022/11/1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中正 (略) ;无锡高新技术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新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08M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300 | |||
法定代表人 | 徐静艳 | |||
住所 | (略) 新 (略) 26号汇融商务广场6号(C座)409-411室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装饰及维修(不含资质)的服务;建筑材料、百货、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的销售;提供房地产中介信息服务;花卉、苗木租赁、养护;绿化施工及咨询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无锡中正 (略) 持有 98% 股权 无锡高新技术 (略) 持有 2% 股权 | |||
2021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874.94 | ||
净资产(万元) | 440.4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736.22 | |||
利润总额(万元) | 8.19 | |||
净利润(万元) | 6.46 | |||
2022年08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100.6 | ||
净资产(万元) | 413.8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39.82 | |||
利润总额(万元) | 674.42 | |||
净利润(万元) | 510.7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六信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六信评报字(2022)第001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新吴区国资办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2-28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259.06 | 1384.11 | ||
负债总计 | 881.18 | 881.18 | ||
净资产 | 377.88 | 502.9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02.35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本项目为联合挂牌转让,无锡中正 (略) 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78%股权,无锡高新技术 (略) 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2%股权。2.2022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对未分配利润5,*进行分配,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计提,但未实际分配,该笔分红由转让方按比例享有,将在确认标的最终受让方后进行分配。 | |||
转让底价 | *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namespace prefix = "o" />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 (略) 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namespace prefix = "o"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 :namespace prefix = "o" />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六信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出具的锡六信评报字(2022)第0012号《评估报告》。 4、无锡新湖 (略) 出具的锡新会审(2022)第133号 《审计报告》。 5、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 [2022]761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 |||
传真 | 0510-* |